張貼日期: 2021-04-26 13:39:28 點閱:375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110年4月9日府社兒少字第1100120780號函辦
理。
二、本案委託彰化縣基督教青年會辦理本府轉陳衛生福利部社
會及家庭署110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「110年度彰化縣兒童
權利公約教育訓練與提升兒少參與公共事務計畫」,為使
本縣兒少相關業務工作人員瞭解兒童權利公約內涵,特辦
本次教育訓練。
三、本次課程邀請: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劉
志洋副秘書長擔任講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