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體衛組長
張貼日期: 2025-04-14 11:39:10 點閱:29
一、本府為創造政府、廠商及民眾三贏,業依「促進民間參與 公共建設法」(下稱促參法)委託舞動陽光股份有限公司(下 稱委外營運廠商)營運管理彰北國民運動中心及縣立健興游 泳池。 二、委外營運廠商為讓國民小學學生於暑假期間,藉由參與運 動休閒課程以培養團隊合作、肢體協調性,並接觸多元運 動項目,於彰北國民運動中心及縣立健興游泳池兩場館各 自辦理夏令營運動休閒課程(簡章詳如附件1-2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