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者 體衛組長
張貼日期: 2023-12-01 11:32:33 點閱:87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1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
第1120157078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貴校加強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及居家(賃居)住所自
我安全檢視等教育宣導作為,以維護學生安全。
三、教育部將訂於112年12月下旬,於校安中心網頁/表報作業
區,開放填報表單供各級學校填復相關宣導執行成果,屆
時本府另案通知憑辦。
四、檢附旨揭宣導計畫供參,並請貴校確實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