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體衛組長
張貼日期: 2023-12-01 11:32:33 點閱:190
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1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20157078號函辦理。 二、請貴校加強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及居家(賃居)住所自 我安全檢視等教育宣導作為,以維護學生安全。 三、教育部將訂於112年12月下旬,於校安中心網頁/表報作業 區,開放填報表單供各級學校填復相關宣導執行成果,屆 時本府另案通知憑辦。 四、檢附旨揭宣導計畫供參,並請貴校確實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