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2-03-01 13:18:56 點閱:199
說明:
一、依據內政部111年2月17日台內民字第1110220800號、111年
1月25日台內民字第11102205271號函辦理及本府111年1月
27日府民宗字第1110036920號函諒達。
二、請貴校將推薦書、孝行事蹟照等相關書表,加蓋印信及相
關簽章,於旨揭期限函送本府(民政處)辦理。
三、本活動預定選拔30名孝行楷模(本縣分配名額3名),每人致
贈獎金新臺幣(以下同)5萬元,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
戶,經審議通過者,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。
四、檢附活動宣傳圖檔、內政部函文影本及實施計畫(含相關報
名書表)各1份,電子檔可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下載(路徑:
主題服務/民政服務專區/便民服務/下載專區/禮制榮典),
網址:https://www.moi.gov.tw/cl.aspx?n=11177。